切記不可大意!安全使用聲光報警器
瀏覽次數:1566發布日期:2021-02-05
聲光報警器是一種用在危險場所,通過聲音和各種光來向人們發出示警信號的一種不會引燃易燃易爆性氣體的報警信號裝置,能同時發出聲、光二種警報信號,是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的一個配件產品。其廣泛應用于銀行,政府機關,郵政,電信,酒店,大廈,工廠商場 商鋪、別墅、ATM,周界防越系統及保安服務公司等。其利用音效芯片經三極管和變壓器放大,推動揚聲器發出聲響;采用定時電路控制超高亮發光二極管發出閃亮的光信號。當現場發生火災并確認后,安裝在現場的火災聲光警報器可由消防控制中心的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編程啟動。
聲光報警器的安裝規范:
(1)報警器探頭主要是接觸燃燒氣體傳感器的檢測元件,由鉑絲線圈上包氧化鋁和黏合劑組成球狀,其外表面附有鉑、鈀等稀有金屬。因此,在安裝時一定要小心,避免摔壞探頭。
(2)報警器的安裝高度一般應在160—170cm,以便于維修人員進行日常維護。
(3)報警器是安全儀表,有聲、光顯示功能,應安裝在工作人員易看到和易聽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消除隱患。
(4)報警器的周圍不能有對儀表工作有影響的強電磁場(如大功率電機、變壓器)。
(5)被測氣體的密度不同,室內探頭的安裝位置也應不同。被測氣體密度小于空氣密度時,探頭應安裝在距屋頂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頭應安裝在距地面30cm處,方向向上。